《人民的名义》热播,让商业贿赂和贪污腐败再次成为街头巷议。
剧中,山水集团老总高小琴、大风厂厂长蔡成功等企业经营者,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游走于法律的危险边缘。大路集团董事长王大路对市委书记李达康感慨“民营企业难办”,企业家们一不小心就会走上“通往监狱的路”。
这不是危言耸听。
在2016年《普华永道全球经济犯罪调查》中,28%的中国内地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属的企业内部存在经济犯罪现象,低于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39%的平均水平;这一整年中,中国互联网巨头们也爆发了多起贪污舞弊事件,百度、阿里巴巴、京东无一幸免。
问题的根源在于长期被企业忽视的一个内部管理环节——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已经刻不容缓
合规管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称为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它是指公司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流程,以确保所有决策、经营、 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及不违背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
贿赂和腐败是企业治理中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但它只是违规经营范畴内的一项内容。因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环保治理标准等相关监管要求,而受到监管机构严厉处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企业案例,近年来层出不穷。
区别于财务管理告诉企业“做什么”、“建立企业短期目标”,合规管理是从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告诉企业“怎么做”、“如何前瞻”,以及“建立企业的长期目标”、“如何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
“合规”一词通常包括三层含义:首先,遵守公司总部所在国、经营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其次,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和商业行为准则;最后,遵守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只有在合规管理的保障下,企业才不会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一旦出现了合规问题,企业不仅会遭受政府制裁、经济处罚,还会面临商业名誉受损危机,甚至几十年的努力化为乌有。
2016年12月,上汽通用因垄断被上海市物价局罚款2.01亿元。这是继奥迪、奔驰、克莱斯勒及东风日产后,国内又一家因垄断被处罚的汽车企业。
2016年11月,美国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以违反反洗钱法、掩盖可疑金融交易为由,对中国某银行纽约分行,处以2.15亿美元的罚款。
2016年,葛兰素史克在华子公司因向公立医院医生行贿,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指控,该公司以支付2000万美元为条件与SEC达成和解。
2015年9月,美国环境保护署指控大众汽车集团生产的部分柴油发动机,利用“失效保护器” 规避尾气排放监测。大众最终以147亿美元与监管机构达成部分和解协议。
2014年,奔驰因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部分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被江苏省物价局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共计3.5亿元。
在目前的国际合规监管中,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件一度频繁。这是因为各国监管部门及国际机构,为维护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廉洁的营商环境, 对企业的合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要求,执法力度也在逐步加大。反舞弊与反腐败、反垄断和反洗钱、环保、质量等合规要求已经成为全球立法和监管的趋势 ,而中国企业也正在不断地“走出去”,“合规管理”建设的紧迫性呼之欲出。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依法治企和合规监管。
例如针对国有企业,仅2016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制央企建设》、《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追责制度的意见》等政策。后者提出对集团管控、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等9大方面、54个雷区的经营损失进行追究问责,还进一步明细了对责任人的处理方式。《意见》计划在2017年底,基本形成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
这对于习惯了“中国式打法”的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新的挑战。
中国企业合规经营的现状:有心改进,革新艰难
2017年4月,德勤(中国)发布了《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国企改革系列白皮书之六》的调研报告。在这次调研中,47%的受访企业为国有企业,37%为民营企业,跨国公司占到16%,囊括了科技、媒体、电信业、金融服务业、消费品、能源、医疗等多个领域。
虽然在受访中,企业高层们对于合规文化的重要性都一致认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同为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国内企业对于合规管理的探索,远远达不到另外两项的成熟程度。
1.设置独立合规管理部门的中国企业,凤毛麟角
调查显示,有半数跨国公司的合规管理职责由独立部门承担,59%设置了独立的首席合规官(CCO)。
它们通常采用垂直管理模式,由子企业的合规管理部门直接向上级单位的合规管理部门汇报,接受上级单位的考核任命,进一步确保合规管理的独立性。许多CCO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能加入公司执行委员会,具有直接向董事会汇报的权力,深入参与到企业战略、价值观和文化的相关讨论,从而获得更多的预算支持。
西门子最初设立合规部门,是因为美国和德国法律法规对反腐的相关要求。西门子不仅从战略层面赋予合规部门定义角色职能、制定反腐败规则等功能,还授予CCO在业务流程中的审批/否决权,对违规行为的调查权和参与处分决定权等。
在国企中,仅有少数企业设置了合规管理的独立部门(17%),合规管理职责由法律事务部门兼任的比例最高(43%)。
而民企中负责合规管理的部门差异性较大,最常见的是内控管理部(43%),其他的兼任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人事部门以及审计部门。
此外,21%的受访企业表示未明确设立合规管理的总负责人,合规工作在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创造价值等方面难免捉襟见肘。
2.形势逼人,但中国企业的变革方向依然止于表面
在被问到最近关注的合规话题时,“合规管理体系的监管要求及实践”这一话题被66%的受访者关注,紧随其后的是“企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55%)和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解读与实践”(34%)。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和所属公司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采取了行动。
在工作重点方面,受访中排名前三甲的选项分别是合规管理培训、内部合规调查和专业领域的合规支持,但跨国公司则更重视投诉和举报渠道的建立、维护以及举报后续处理工作。
跨国公司们鼓励员工和商业伙伴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同时,对第三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也十分关注,要求商业伙伴接受合规审查或背景调查,部分企业还会要求商业伙伴参与合规培训或认证。
可见,在“依法治企”、监管渐严的经营背景下,国内企业的确在逐渐提高对合规管理的重视,但是管理措施上目前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尚未由“虚”的探讨走向“实”的操作。
3.信息工具的使用仍未成熟
合规管理是一项体量巨大的整体工程,它渗透于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管理效率是不容忽视的关键一环。
在调研中,受访企业们主要利用专业开发的信息系统和ERP系统来完成合规工作,少数企业采用简单的桌面工具,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企业未使用系统或工具 。
其中,大型跨国公司已逐步探索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收集合规管理信息、分析合规管理成效、利用合规系统进行业务审核、通过数据挖掘开展合规调查、提高管理效率。
由财务管理引导、业务管理实施的“短期目标”,一方面是企业抢占当前市场的基础和动力,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合规管理的参与,一旦操作过火,往往会诱导企业踏上“边缘地带”或“灰色地带”。实施并改善合规经营,不仅仅是监管环境下的必然要求,还是企业基业长青的有效屏障。
但在没有独立的合规部门、缺乏深思熟虑的探索方向、尚未试水新科技手段的情况下,国内的合规管理注定很难摆脱“孤岛”现象。目前,仅有32%的受访企业计划新建合规体系,其余大部分企业表示自己正处于体系整合、评价和改进阶段。中国企业合规管理的探索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