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举办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政策宣讲会。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鼓励相关企业积极申请资助,用足用好政策。50家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会。这是深圳市首次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立专项资助。
会议详细解读了《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措施的《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其中,“深圳市涉外知识产权维权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对于深圳企业等有关主体在境外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事务、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事务涉及至少一个境外主体或涉及境外知识产权、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维权信息搜集分析、开展境外知识产权法律查明研究事务等7类具体情形,参考维权成本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为:对于深圳企业等有关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事务或机制研究、搜集或提供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产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及其研究成果等3大类主要情形,按监测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