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服务“东方美谷”化妆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奉市监〔2016〕45号)文件精神,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东方美谷”产业链发展,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制订并印发《关于服务“东方美谷”产业发展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打造“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的核心目标,高度重视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特设“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人为成员。

根据《实施意见》,下一阶段将积极协调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奉贤区增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点”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受理点”,方便和促进企业运用商标知识产权助力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在“东方美谷”产业核心区设立市级“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站”,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维护企业商标专用权,支持“东方美谷”商标品牌培育与发展;积极促进与属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联动机制,实现跨省区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开展集中“双打”整治行动,在奉贤区产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广告宣传领域和网络销售领域,全面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