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动山西文化产业发展,山西省文化厅与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在山西太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在文化产业园区、文化旅游、艺术品、剧场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具体内容包括:双方将利用各自优势,在文化项目上开展合作,共同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涵盖艺术品、剧场、文创、教育、高科技娱乐等多种业态;在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方面展开深度合作;通过定期举办画廊、主题性展览、艺术品交易会等搭建综合性文化艺术服务平台;共同制作具有山西特色的原创剧目,打造“文化晋军”品牌,推出系列优秀作品;共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推进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共同拓展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