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了全省第38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共涉及14家单位7名个人,公布期限为6个月。

此次公布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包括: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未实行划线标识管理逾期未改;封闭、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施工现场、配电房等部位未配备灭火器材;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

14家单位分别是:紫云自治县帝豪商务酒店;安顺市西秀区大名人量贩式歌城;六盘水市红果红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昌宏置业有限公司;贵州银象乾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吴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罗甸云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兴义市网聚网络文化中心;铜仁市龙丰网络商务会所;贵阳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花果园店;贵阳华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贵州省凯里高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