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共计十九条,为保护2022年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规定》列举了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对涉及杭州亚运会的有关商标、专利、作品、商业秘密、特殊标志等主要知识产权权利客体作了细化列举,不仅包括一般认知中的会徽、会旗、会歌、吉祥物以及火炬、奖牌、纪念品、服装的外观设计,还明确对开闭幕式活动设计方案、彩排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规定》许可了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非商业性使用。《规定》明确亚组委可以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就其享有的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向不特定对象作出非商业目的使用许可,以拓展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的公益用途。
《规定》增加了对侵犯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行为的规制,并进一步延伸保护范围。将利用隐性营销等打“擦边球”行为和擅自进行直播、转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列入了侵权行为之列。凡是利用与杭州亚运会有关的元素开展活动,足以引人误认其与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均构成侵犯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行为。
图自视觉中国
《规定》明确了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协调工作。此外,还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市场举办者的相关义务。
《规定》还明确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除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4届亚残运会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等工作,参照该《规定》执行。
(原标题《提醒!这项规定正式实施》。编辑:王佳)